05年江苏公务员新体检标准公布 残疾人视为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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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4/08 11:56 南京晨报 | |||||||||
今年江苏省招录4500名公务员将实行最新的体检标准,昨天一份正式文件(苏人通 2005 61号)在全省传发。此前省内制定的有关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据介绍,这份新标准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时适用。体检医院由录用主管机关指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
在体检中,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另外,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据介绍,新标准在报考者的身高、长相、疾病等方面首次放宽了要求。比如,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一般公务员职位对长相没有要求。以前有的本省规定的身高1.70米(男)以上、1.50米(女)的标准,也被取消。最大的突破是有关乙肝病原携带者的规定,经检查排除肝炎的,乙肝病原携带者视为合格。同样,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也没有划入不合格的范围。另外一个突破是,残疾人被首次允许报考公务员。(文:刘字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