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5高招单独录取方法确定 6月20日开始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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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05 17:34 扬子晚报 | ||||||||
昨天,我省公布2005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方法。据省招办介绍,对口单招阅卷工作已于近日结束,单招统考成绩查询热线(16883852)于今天晚上18时正式开通。预计6月15日前将正式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月20日第一阶段录取,8月底前第二阶段补录。 选择性招生计划占总计划的1%
我省对单招的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明确规定:1、今年选择性招生计划占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费。2、第一批本科选择性计划院校投档线凡超过省控线上10分的,只可在省控线上录取;院校投档线在省控线上10分以内的,在院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但最低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0分;民办本科计划如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一般可在30分以内顺延降分,其选择性计划可在学校降分后的投档线下再降10分录取。3、院校非选择性计划招生录取到第几志愿,选择性计划招生方可招收相应志愿的考生。选择性计划录取服从志愿的考生,其分数必须在省同批控制线上。4、专科及民办专科,凡学校投档线超过省控线50分以上的,其选择性计划在学校投档线下50分以内录取;院校投档线低于省控线50分以内的,选择性计划只能在省控线上录取,一律不得突破省控线。5、旅游管理、烹饪、学前教育及艺术(加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本科专业,选择性计划录取只降文化成绩,不降专业(面试)成绩,凡投档线超过省控线上10分的,选择性计划只可在省控线上录取;院校投档线在省控线上10分以内,只可在院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但最低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0分。 部分考生照顾加分投档 单招的照顾政策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加分投档(考生可享受两项及以上照顾时,只可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累加):1、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技能操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2、应届生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运动会获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3、革命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单招录取共设四个批次 单招录取时,对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院校投档,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省招办负责监督。 今年我省单招共设四个批次八所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民办本科、第三批专科、第四批民办专科各两所学校志愿。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为:6月20日准备录取,6月21日至22日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6月23日至24日第二批民办本科院校录取;6月25日至26日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6月27日至28日第四批民办专科院校录取。(沈招 龚学明)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