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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认识的本质和过程(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05/07/14 17:18  时代巨流

  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人为万物之灵,其特点是有思想、会思维,行动受思想的支配。先思后行、以知统行是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但由此也容易产生错觉,以为认识是先于实践产生的,是认识决定实践。的确,在人的现实生活中,认识与实践、知与行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的,二者往往表现为相互制约、相互决定。但从根本上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一)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对于认识的发生,不同的哲学流派有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认识发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从实践出发,认为以工具性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在认识发生中起着决定的作用。

  1劳动实践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必要性和可能性。人的认识能力的形成,取决于人所特有的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是以自觉的目的性为特征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它要求人形成关于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实践改造对象的目标和方案。

  2实践活动促使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专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作为人的认识能力标志的认识结构,是在人与对象的实际相互作用中,通过活动的内化逐渐形成的。

  可见,社会实践是人类认识发生的基本的和决定的作用。

  (二)认识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科学地提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任何认识都是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对客体的反映,都是以观念形态再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没有客体对象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认识。一定的客观对象规定着一定的认识指向和内容。把认识看成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共同原则,马克思主义自觉把这一原则作为自己理论的前提和基础。

  唯心主义把认识看作是纯精神的活动,否定认识的客观依据,陷入了主观随意性。彻底的唯心主义也主张可知论,但由于它把思维和存在看作是一个东西,因而也就取消了人能否认识世界的问题。

  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或不能认识或不能完全认识,对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成果持怀疑态度。其错误在于贬损人的理性,在认识与客观世界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为信仰主义保留和开辟地盘。所以,肯定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就坚持了唯物主义,反对了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三)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坚持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反映的观点,也就承认和说明了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对客体的反映。在这里,虽然客体是人类认识的出发点,没有客观对象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新的认识,客体规定着一定的认识指向和内容,但是客体本身无所谓认识,认识都是主体以观念的形态再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

  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反映和创造是人类认识功能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是主体作用的突出表现。

  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认识之所以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正是由于实践不仅能把客观事物提供给主体作为其认识的内容,而且能为主体提供加工、改造客体内容的认识模式,从而把认识的认识性和反映性统一起来。实践是认识中主体作用的主要表现方式。

  (四)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1反映与信息的关系

  人对世界的反映是主体对客体信息的能动地获取、加工和改造的过程,因此人的反映过程同时也是人对事物的信息的加工过程,两者是统一的。人们要认识对象,首先要从对象获取足够的信息,同时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改造、选择、变换和组织等。

  2反映与选择的关系

  选择是人的反映过程中所具有的特点。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对客体信息的选择,首先表现为主体以感觉器官为门户的生理系统所决定的选择,人的感觉器官是信息的过滤器。

  其次,在感官选择信息的基础上,人的思维活动还要对信息进行自觉的、能动的选择。可以看出,人所特有的选择机制不但和认识的反映特性不矛盾,相反,它本身就是能动反映的体现。

  人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它既要受被反映客体的制约,也要受逻辑思维方式和方法的制约。人的思维选择要获得成功,就要符合事物的规律,如果背离认识和思维的规律,结果只能导致主观与客观的分离。

  3反映与建构、重构的关系

  所谓建构,是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进行重构(重新组织)的过程,人的认识的形成,是在主体的大脑中建立起一个与客体具有异质而同构关系的观念系统。建构或者重构是认识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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