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黑龙江省内普高艺术类专业考试办法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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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05 11:15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招考办获悉,今年黑龙江省省内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办法已敲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省内普通高校大部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将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特殊专业省招考办决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单独考试或在省招考办统考基础上进行专业课加考,进行专业课加考的专业加考分数不超过50分。 专业课单独考试的院校及专业为:
哈尔滨师范大学:服装表演、商业摄影、节目主持、作曲、综合艺术、书法、戏剧、舞蹈、艺术学理论、电脑音乐制作; 黑龙江大学:广播电视编导、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哈尔滨学院:摄影; 佳木斯大学:戏剧表演与主持、指挥、作曲; 大庆师范学院:学前教育; 齐齐哈尔大学:舞蹈表演;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服装表演与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舞蹈表演、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 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及专业为: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国画、雕塑、金属工艺、油画、版画; 黑龙江大学:艺术设计; 齐齐哈尔大学:艺术设计。 具体考试事宜,请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记者:杨晓宁)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