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执行新规定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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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18 16:16 中国教育报 | |||||||||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天津市自即日起执行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办法。由外省转入天津的高自考考生,必须取得天津市高自考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并且毕业考核课程必须参加天津市组织的考核,免考课程必须按照天津市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方可在天津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新办法规定,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区县或不同专业的考籍、全国各省高等教育
新办法还对考籍转移的具体办法、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时间等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天津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出申请手续的时间是在每次考试报考期间;考籍转往外省的申请手续随时办理;办理外省考籍转入天津市手续的时间是每周的周三、周五。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