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2006年增加计划进入面试人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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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26 1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 ||||||||||||||||||||||||||||||||||||||||||||||||
根据人事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部确定了2006年增加计划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报名序号排序)
各职位录取分数线如下: 城市建设司园林绿化处:119.9 机关党委办公室:125.3 稽查办综合处:132.7 稽查办稽查一处:125.3 稽查办稽查二处:127.9 稽查办稽查三处:115.3 稽查办稽查四处:119.8 二、面试确认 面试时间定于2月22日-2月23日,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9日下午5:00前以电话方式向我部确认(电话010-5893451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时,通知面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三、递交材料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月9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机关人事处(以下材料如一时不能提供的,请在来信中说明原因): 1、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需贴一寸近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证、户口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笔试成绩单复印件(没有成绩单可邮寄打印的成绩查询网页)。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机关人事处,邮政编码为100835,信封上请注明“增加计划面试材料”。所寄材料不退还。 (二)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考生在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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