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高考四类特殊招生完全指南 > 正文

高校自主招生新政出台 入选名单须向社会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02/06 10:2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 (记者尹晓华) 近日从省招办传出消息,今年全国新增11所高校试点自主招生,西南交通大学榜上有名。至此,全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已达53所。按照我省的规定,各试点高校须在4月30日前将经考核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各试点高校的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按照规定,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占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
的5%,对考生人数较多且生源质量好的高校,可以有所扩大。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其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和材料。试点高校设立专家组,按照确定并公示的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再由试点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招生学校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可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由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