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湖北省部分自学考试相关科目有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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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2/08 10:40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据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从今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相关科目有调整。另外,我省自考将统一使用全国统编专业代码(6位数代码)。 其中,省电大委托开考的金融(专)专业调整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应用文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06年元月起并入
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其在籍考生可转入汉语言文学(本科段)专业继续参加考试。社会工作与管理(本)专业将于2007年元月停考,该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原由省司法厅委托开考的律师本科专业(含基础科段、本科段)调整为面向社会开考。面向社会开考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从明年10月份停考,今年10月份起不接纳新生报考。以上专业除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外,其余专业未毕业考生可分别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旅游管理(专科)专业、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记者:翁晓波)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