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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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2/14 14: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国人厅〔2005〕105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国税人函〔2005〕204号)文件精神,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度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06年2月25日进行,整个录用工作将于2006年5月底结束(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人员的确定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划定的分数线,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5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单科成绩为55分),总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单科成绩都可以四舍五入,如:总分104.7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4.8分,均视为合格。 二、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不再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1、笔试合格考生中,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序),按该职位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划线,不足1:3的按超过录用计划数1:2(含)的比例划线,上线者均可参加面试。各职位划线分数线见附件2。 2、笔试合格考生中,符合报考湖南省市州国税局系统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湖南户籍、本专业应届毕业生),且服从全省统一调剂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确认 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06年2月21日前将面试确认资料以特快专递寄到我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460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邮编410007)。 面试确认资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 (2)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使用,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使用); (3)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书写姓名); (4)调剂申请表(见附件5,自愿服从全省统一调剂的考生填写,并在表中“是否服从全省统一调剂”一栏中填写“服从统一调剂”)1份。 2、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2006年2月23日—24日,上午8:00—下午5:30(中午不休息)。 地点:金赋大酒店(长沙市芙蓉中路侯家塘新一佳店旁)。 考生面试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 (3)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 (4)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5)公共科目准考证; (6)户口薄或相关户籍证明。 未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5年2月25日全天,上午7:30开始。 面试地点: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长沙市劳动西路460号)。 考生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准考证主证进入考场,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当场对考生本人公布。 没有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报到和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四、综合总成绩的计算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的原则确定考生最后综合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序。 五、各职位录用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合格考生达到录用计划数1:3或不足1:3但超过录用计划数1:2(含)的职位(各职位上线分数线见附件2),按各职位上线考生综合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以各职位计划录用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已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不再参加调剂职位的竞争)。 笔试合格考生只有1名(见附件3)或实际参加面试考生只有1名的职位,以及没有笔试合格考生(见附件4)或虽有笔试合格考生但没有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均为调剂职位。对符合调剂职位要求,且面试成绩在70分(含)以上的考生,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职位要求、专业相近、考生自愿的原则,全省统一安排调剂,按照同专业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各职位体检对象。 符合报考湖南省市州国税局系统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同上),自愿服从全省统一调剂的面试考生,必须填写“调剂申请表”,并在表中“是否服从全省统一调剂”一栏中填写“服从统一调剂”,否则视同自动放弃参加统一调剂的资格。各职位体检对象公布后,不服从组织调剂的考生,出具书面声明,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6年3月底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按职位公布体检考生名单。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湖南省国税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06年3月。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 (二)考察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考生资格、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适应拟录用职位需要的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6年4月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 七、公示、审批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在人事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 若对公示人员有举报的,举报者必须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八、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予以正式任职。 九、考试录用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规定录用的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十、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期间,考生食宿自理,免交有关考务费用。 2.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查询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www.hntax.gov.cn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5510689 联系人:马玉霞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6年2月14日 附件2:各职位划线分数 附件3:笔试合格考生只有1人的职位 附件4:没有笔试合格考生的职位 在新浪网,每天有数百位公务员战友的各项疑难问题得到高手的热情帮助,你有问题吗?快来加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