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南省同等学力申硕统考报名相关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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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3/02 20:52 新浪教育 | |||||||||
湘学位办[2006]5号 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 4号)精神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6] 9号)的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30至5: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建筑学综合考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只能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7日9:00至17:00。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范围 1.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报名点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至省学位办,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须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 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中国语言文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作物学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地理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经济学、法学和临床医学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英语、法语和德语使用第四版本;俄语、日语使用第五版本。 三、报名工作 1. 报名资格: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各学位授予单位必须严把资格审查关,资格不符的考生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考生本人负责。 2. 我省考区所有考试科目的报名工作均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报名点设: 4301 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外省考生报名点) 4302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4303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4304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4305 湘潭大学研究生处 4306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4307 中南林学院研究生处 4308 湖南中医学院研究生部 4309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4310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 4311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的报考者,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和其申请报名考试所在考区的考试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考试。参加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考者,必须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考试。 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只能到其学位授予单位报名。国防科技大学可以接收在外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但工作单位在本省的考生报名;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一律不准接收不是在本单位申请学位的考生报名。 3. 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的时间:2006年3月10日至3月23日;现场报名的时间:2006年3月25日至29日。考生首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网址:xwb.hnedu.cn登录本人的基本信息,并仔细核对所登录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然后到各报名点现场报名,缴纳相关费用并现场照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对经考生签字认可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负完全责任,一律不再更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 报名程序: 1)考生到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或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对其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学士学位的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审查人在考生《资格审查表》上签名。对在外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而工作单位在我省的考生,如申请在我省参加考试,还须由原学位授予单位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再到省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考生现场报名使用。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并告知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本人网上报名的唯一编号,在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网上报名唯一编号从数据库调出考生基本信息并与考生本人核对后,进行当场拍照。同时,报名点向考生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文件。 4)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5)《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按编号从小到大装订,报名结束后交省学位办存档。 5. 数据上报:报名点于3月31日(星期五)前将考生汇总表及刻录有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考生图像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光盘一式两份报省学位办。报名点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特别注意报考人数与现场摄像的照片数是否一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 报名费:本次考试的报名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请各报名点在上报考生名单的同时上交考生报名费。不交现金的学校汇入以下银行和帐户: 汇款帐号:43001765061050000710 户 名: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长沙市天心阁支行 凡采用现金方式缴款的单位和个人,凭我厅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建设银行长沙市内任一营业网点缴款。 长沙、株洲、湘潭的考点通过转帐方式上缴各项费用前,请先到我厅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在第三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于十日内持缴款书第二至五联到缴款人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其他市州考点以电汇等银行汇总方式缴款,并请在汇款用途栏中简要注明“教育厅同等学力”,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0731-4729747,以便我厅及时同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对帐和开具缴款收据。 建筑学快速设计考试的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7. 现场报名软件使用2006年版,届时由省学位办免费提供。各现场报名点须提前印制2006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电子版可到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下载),并在报名现场发至每个考生人手一份。 8. 各报名点务必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尤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高度重视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录入与核对工作,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认可。 2)网上报名的起止时间、报名网站的网址; 3)考生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准确登录本人基本信息;同时应告知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报名。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才能进行现场报名。 4)根据现场报名的特殊性,各报名点要严格把关。考生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点摄像。报名点不能通过扫描等方式获得考生相片,对于考生没有进行现场摄像,一律认定为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考试,其后果由报名点和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务工作 全省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若干个考点。 五、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届时由“中心”下达至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从2006年起,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在此之前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六、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并切实避免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请各报名点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