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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税系统:2006年招录公务员复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03/03 15: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2006年招录国家公务员的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于2006年3月18-2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报考我省国税系统各市局,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分职位按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的顺序,依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合格考生不足录用计划3倍的,报经批准后,经过调整录用计划、在网上公布空缺职位、结合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对空缺职位进行了调剂。

  调剂后入闱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河南省国税局系统招录2006年国家公务员复试人员名单》(附件1)。

  2、入闱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传真与河南省国税局人事处进行联系,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3、招录各职位分数线详见附件2。

  二、复试

  复试定于2006年3月18日上午开始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近期将另行在网上通知,请考生按照公布的网址注意及时查看。

  (一)专业科目笔试

  1、本次专业科目笔试分财经、计算机、法律和文秘四个专业类进行,考生应按照个人报考的专业,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确定考试范围和考试大纲。

  2.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1)公共科目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考生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4)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5)毕业证原件(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

  3、专业科目笔试缺席未能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面试

  面试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范围。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对不符合职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只进行一次,请考生准时参加。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复试考生免交考务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体检

  (一)按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占2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四)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参加复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的考生名单,将于2006年4月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集中受理群众举报。要求举报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否则不予受理。

  六、审核备案

  (一)公示结束后,由拟录用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表》(附件3)一式两份(附彩色照片、正反面打印),于2006年4月30日前邮寄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www.12366.ha.cn

  通讯地址:郑州市丰产路111号 邮政编码:450008

  联系电话:0371—66767169、66767170、65721432(传真)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附件1:复试入闱考生名单 

  附件2:河南省国税系统2006年招录国家公务员复试分数线

  附件3: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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