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补充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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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3/27 10:02 曲一线高考网 | |||||||||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要求,体现了高校对入学新生的基本要求,是高考命题、备考和评价的依据。在严格遵循《考试大纲》的前提下,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稳定为主、适度创新、有所变化、逐步体现我省地方特色”的命题指导思想,江西省普通高考自行命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经过研讨,制定了《江西省2006年关于教育部普通高考〈考试大纲〉部分
语文科 一、“考试性质”与“考试能力要求”按2006年教育部《考试大纲》实施。 二、“考试内容”按2006年教育部《考试大纲》范围实施。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按以下规定实施。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全卷共有23道题,满分为150分。考试限定用时为150分钟。 江西省使用“分卷”。“分卷”包括Ⅰ、Ⅱ两卷。Ⅰ卷为单项选择题,占36分;Ⅱ卷为除单项选择题以外的其他题型,占114分。 试卷内容、题量、赋分分别如下: 1、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8题,27分 2、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1题,6分 3、古代诗文阅读,6题,27分 4、现代文阅读,7题,30分 5、写作,1题,60分 各类题型的占分比例如下: 单项选择题占24%,古文翻译题、填空题、简答题、写作题共占76%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