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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自愿选择随学籍或户籍 考生需提出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04/06 13:08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昊)由于今年本市中考部分科目各个区县使用的考卷不同,因此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如何选择成为了中考前关注的热点。北京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回原户籍区县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在5月17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请。

  市教委要求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于5月17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回户
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学生资格认定后,于5月19日前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本区县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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