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自考生考籍转入北京市相关政策六大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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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3 14:57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市自考办了解到,近日办理考籍转入手续的人数增多。市自考办相关负责老师提醒,考生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必须知道6类相关问题。 必知一 考生须取得北京自考IC卡准考证。外省市考生先要在北京注册报考,取得IC卡准考证后才能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参加今年上半年自考注册报考的新生,3月31日和4月1日领取准考证,部分考生着急,持注册报考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就去办理转入手续,这是不允许
必知二 考生不能交叉考试。部分考生已经在北京注册报考后,又在外省市注册报考同一个专业(限于同是专科段,或同是本科段),参加其他课程考试,打算最后将外地所考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北京后,办理毕业手续,这属于交叉考试,按规定是不允许的。但考生可以在北京参加同一专业专科段考试,而在外地参加本科段考试,办理专科毕业手续后,将外地未考完的本科课程转入北京继续考完后,在北京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必知三 办理考籍转入手续的考生须持外省合格课程成绩通知单。有一部分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考生须回当地主管部门补领成绩通知单,而像黑龙江等某些考试后不发成绩单的省市,考生要回当地开具成绩证明,并注明课程考试时间。 必知四 姓名不符的考生,要回当地开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有的外省考生在办考籍转入手续时,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有这种情况的考生,要提前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贴本人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户口簿上也要注明曾用名。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考生要到成绩所在省,由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盖自考办公章。考生更改姓名必须与转入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入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一致,这涉及将来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姓名,考生一定要慎重,以免给将来就业带来麻烦。 必知五 考籍转入北京后,考生要按北京自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办理转入的考生还要仔细对照两地专业计划有何不同,只有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在北京才有效,反之无效。这意味着,转入后考生的某些合格课程可能因不符合北京的专业考试计划而须重新参加考试。 办理考籍转入的考生,还要符合北京自考对专本科课程门数的限制。专科至少要在北京取得5门课程合格成绩,本科取得4门合格成绩,才能最终在北京办理毕业手续。如果低于规定的课程门数,考生也无法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必知六 考生不能自带档案。办理转入手续时,考生要先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考籍转入北京的规定,如符合条件,考生需先到考籍所在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籍档案由所在省考办以机要件形式邮寄至北京。考生可以从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或到市自考办考生接待处咨询档案是否到京。确定档案到京后,考生可持北京准考证、身份证、外省成绩单和介绍信等相关证件前去办理手续。 今年1月起,市自考办的考生接待日已从原来的每周一、周四调整为每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前去办理相关手续。(记者:马海丽)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