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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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5 13:51 沈阳建筑大学网站 | |||||||||
沈阳建筑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创建于1948年,是辽宁省唯一的一所以建筑、土木类专业为特色,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农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1686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其中,位于沈阳浑南新区大学城内的新校区占地面积1280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新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
学校下设15个学院,教职工总数为1637人,副教授以上高级技术职务者481人;目前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外国留学生等全日制在校学生1.6万人,2002、2003、2004、2005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四年名列全省高校第一。 学校有1个博士点,28个硕士点,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3个专业,其中13个专业在辽宁省本科一批次录取,所有专业在山西、内蒙、广西、贵州为本科一批次招生。2002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学校与30个国家的4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我校2006年计划招收艺术类考生210人。欢迎广大具有艺术天赋的同学来我校学习深造! 一、招生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主要培养从事建筑内外环境相关的艺术设计、空间艺术设计、城市景观艺术设计及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基本训练,掌握艺术理论、建筑内外环境艺术设计方法,掌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等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综合处理艺术与环境、建筑艺术与相关建筑技术等因素关系的能力,具备各类建筑艺术相关的室内外环境设计、空间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等基本技能。 本专业设室内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在专业学习后期进行学习分流。 室内设计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美术史,室内设计史及原理,环境心理学,装饰构造与材料,家具与陈设,景园设计,室内设计,娱乐及展示空间设计等。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美术史,环境雕塑,园林、景观设计史及原理,人体工程学与无障碍设计,城市景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公共环境及娱乐空间设计,场地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设计、规划、教育、研究、出版和文博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工程设计、教学、研究等工作。 本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本专业学生需具备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报考本专业须参加艺术类专业加试。 工业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够从事现代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及视觉传达设计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主要掌握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应用造型设计原理和法则处理各种产品的造型与色彩、形式与外观、结构与功能、结构与材料、外形与工艺、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产品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产品造型设计上的能力。熟悉计算机常用先进软件并具有较高的设计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产品设计、计算机辅助造型设计、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概论、机械设计基础、透视图学、效果图表现技法、产品模型设计与制作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工作。 本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本专业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报考本专业须参加艺术类专业加试。 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广告媒体、设计传播、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工作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强调多元性、创造性,培养既精通广告设计又具备艺术创作能力的全方位高级艺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具备广告平面设计理论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具备灵活完成广告设计、创意及制作等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艺术修养,具备较强的艺术创作和绘画表现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三大构成、平面设计、动画创意、卡通形象设计、CI设计、电脑动画制作、广告创意、包装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创意、摄影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新闻媒介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本专业学生需要具备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报考本专业须艺术类专业加试。 二、招生计划: 2006年我校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区计划招收艺术类考生210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120人,工业设计专业30人,广告学专业60人。 注:本招生计划为拟定计划,正式计划以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或师范学校艺术专业应届、往届毕业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专业设计能力。 3、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下列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的在校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四、专业课考试报名方法: 1、辽宁省、河南省考生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查。 2、辽宁省、河南省以外的其他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需首先参加各省招办组织的统一报名,然后持省招办签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来我校在各省设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3、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除带各省签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4张。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报名考务费、考试材料成本费为100元,增报一个专业加收考卷复审费60元。 4、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辽宁省、河南省考生按省统考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和考试。 ②湖北省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报名时间:2006年2月10-11日; 报名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考试时间:2006年2月13日; 咨询电话:027-85620977、85620979。 ③湖南省考点: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报名时间:2006年3月14-15日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考试时间:2006年3月16日; 联系电话:0731-8838502。 ④山东省考点: 一、济南幼儿师范学校考点: 报名时间:2006年2月26-27日; 报名地点:济南幼儿师范学校(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91号); 考试时间:2006年2月28日; 咨询电话:0531-5955608 。 二、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 报名时间:2006年3月2-3日; 报名地点: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考试时间:2006年3月4日 咨询电话:0536-8223019。 ⑤吉林省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报名时间:2006年2月21-22日 报名地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湖滨街788号); 考试时间:2006年2月23日; 咨询电话:0431-5382440-8304。 ⑥河北省考点:石家庄学院 报名时间:2006年3月4-5日; 报名地点:石家庄学院(石家庄市裕华东路长江大道6号); 考试时间:2006年3月6日; 联系电话:0311-5960945 ⑦黑龙江省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报名时间:2006年2月15-16日; 报名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考试时间:2006年2月17日; 联系电话:0451-86655180 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 五、专业考试科目 辽宁省、河南省考生按省招考办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要求科目参加考试。其他省的考生专业考试科目均为素描、色彩两科,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满分均为150分。 六、成绩通知及录取办法: 1、对于辽宁省、河南省考生,我校认定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对于辽宁省、河南省以外的其他省考生,我校对考卷统一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素描、色彩两科成绩记总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30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合格者,我校仅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3、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综合记分排名,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和广告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即总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工业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即总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在具有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当年各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 4、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体特长生(需事先申请,由学校考核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查处出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7、学费标准暂定为每学年1万元,如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新的专业收费标准,则录取时另行通知。 七、其它有关事宜: 1、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笔、刀、颜料、调色板、笔洗等考试用品,考试纸张由我校提供,画板需自带。辽宁省、河南省考生按省招考办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通知规定准备。 2、考生加试期间食宿和旅费自理。 3、考试纪律按我校《考试规则》执行。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大学城 邮编:110168 咨询电话:024-24692781 82842780 传 真:024-24692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