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油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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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7 18:57 大庆石油学院网站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石油学院,是全国重点大学,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校园总面积152万平方米,图书馆拥有电子阅览室和图书90余万册。 第四条 大庆石油学院本部设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学校现有14个教学院系(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应用技术学院,1个民营二级学院(即华瑞学院)。 第三章 录取批次和就读地点 第五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一般均在第一批(重点批)录取,本科二、三批投放的计划且均为联合办学,高职层次的各专业一般在第三批之后录取。 第六条 大庆石油学院重点批次及本科第二、三批录取的本科各专业在校本部,即黑龙江省大庆市就读,高职新生在秦皇岛分院就读。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八条 我校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九条 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旅游英语、涉外旅游等要求男生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其余方面及其它专业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建筑学、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业设计等三个专业要求考生美术基础较好。 第十一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旅游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4个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所有高职专业均只招英语考生。 第十二条 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如果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将随同招生专业及计划同时向考生公布,学费不含住宿费,本科宿费标准:4人间为1100元/人年,6人间为800元/人年。 第十五条 我院与俄罗斯库班国立技术大学联合办学,采用“2+2”教学模式,即2年国内+2年国外。入学后按特殊计划培养,两年后,成绩合格者可派往俄罗斯学习,完成学业发两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出国但达到国内培养要求者,毕业时颁发大庆石油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在校期间收取双方共同培养费13280元/人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科奖优资困政策:本科生各专业设置的具体内容有:1.学生活动补贴。2.学生困难及生活补助。3.学费减免缓。4.勤工助学。5.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铁人”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特困优秀奖、单项奖学金。6.社会资助。 第十七条 高职奖优资困政策: 1.奖学金,其中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习标兵奖、科技活动优秀奖。2.困难补助:补助对象为家庭生活困难或因意外事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补助金额为200—300元/人.次。3.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信息及部分岗位。 第十八条 学校对贫困生开展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帮困助学和勤工助学。有关细则在新生录取后,随同大庆石油学院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新生。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大庆石油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电话:0459-6503662(校本部) 0335-8065200 8073973(秦皇岛应用技术学院) 网址: www.dqpi.netE-mail: zsb@dqpi.net 校本部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政编码:163318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