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2006年本专科招生工作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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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20 18:39 邢台学院网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 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邢台学院。学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大街。邢台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地 址为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楼下道。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招收普通本专科生和外国留学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由院长、主管院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全校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协调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 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根据考生所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情况,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若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直至调剂志愿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2006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1700人,专科生2200人。学校专业介绍和分专业计划详 见招生简章。 经主管部门批准,2006年录取本专科生学费标准是:艺术和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 6000元;其它本科专业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5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学 年学费为5000元;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专业(专科),每生每学年学费为9000元。 另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的审定结果,邢台学院2006级新生的住宿费标准分别为500、 700 、1000元/生•年;学校统一安排宿舍(不包括初等教育学院)。 第十四条 专科三批国际商务(中澳合作)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奖、贷、补、助、缓等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学校以邢台学院名义向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历、学 位证书学校名称为:邢台学院。 第十七条 学校将考生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邢台学院校园网上,考生可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0319-7300796 传真:0319-7300599; 学校网址:www.xttc.edu.cn 电子邮件:zsb@xttc.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报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审定后颁布实施。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邢台学院招生就业处。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