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2006年单独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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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8 21:04 华北科技学院招生网 | |||||||||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自2006年开始部分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解决煤炭企业人才紧缺问题而采取的特殊措施,招生对象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贵州等六省(区)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及职业高中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简称“三校生” )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均由考生户口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学制四年,学习合格后,颁发国家统一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报考要求: 1.“三校生”考生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我院,录取前与有关煤炭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煤炭企业就业。 2. 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由所在单位按照所在省招生办规定推荐报考,录取前与所在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企业就业。 3.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采矿工程、安全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 二、新生录取原则 : 我院招收“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录取原则是按照考生所在省(区)普通高校招生部门确定的录取标准,不设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按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三、招生专业、人数: 以各省(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四、收费标准 : 学费为3500元/年;住宿费为500~800元/年(执行文号:冀价行费字[2000]18号)。 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学院大街806号(206信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1601 联系电话:(010)61591445 网 址:www.ncist.edu.cn 电子信箱:zsb@ncist.edu.cn 二○○六年四月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