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医大学答考生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4/25 18:35 第三军医大学招生网 | |||||||||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在提前录取院校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9月1日) 报考条件
政治历史清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人民军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服从分配;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气质和健康的体魄,符合军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男性身高162厘米,女性158厘米以上;男性体重50千克,女性45千克,两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校正视力两眼均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暂不招收其它外语语种的考生) 招生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政审,体检和面试合格者,按招生计划,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享受待遇 凡被录取的学员,入学后在3个月内经复查合格,由学校与学员本人签定《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部队学员供给的相关待遇,每人每月发给33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学员统一着装,服装由学校统一组织价拨,医疗费用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费用自理。 学员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定为军官或文职干部,享受薪金(工资)待遇。入伍时间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毕业分配 学员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