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招生章程走 掌握报考新技巧》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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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5/09 14:50 新浪考试 | |||||||||
作者:张艺执 2002年是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个高考招生年。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开放的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国家教育部对此极为重视,在专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中规定:“今年招生工作中,高等学校除了要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外,还必须同时公布招生章程。
从以上《通知》中,对高考招生稍有了解的人士就会发现,2002年高考招生中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教育部将以往多年沿用的招生简章改为《招生章程》,并强调必须予以公布,还对其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从名称上看,只是将“招生简章”改为《招生章程》,但这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异”。从理论上来讲,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深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简章”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的“章程”,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随着普遍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这一招生录取方式的变革,《招生章程》在招录工作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已毋庸置疑,4年多来成功的招录实践已充分的证明了这一切。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简章”则基本不具备什么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这对广大考生及家长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具有一种较好的保护。反过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高校就是一种较强的约束,当然也有保护。用《招生章程》招生,将大大有助于高校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将把我国依法治招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从实践上来说,由于“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而报考的核心内容(录取规则等)是不公开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录取规则等17项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录取规则中“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这些具体的规定内容,给了广大考生及家长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着感觉走”,而必须“跟着招生章程走,抓住报考核心行”。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