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在职人员报考公共卫生硕士的相关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6/12 14:46 教育部 | |||||||||
五、公共卫生硕士(MPH)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 (三)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2006年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四)专业学位代码 510100。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