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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06/12 15:23  教育部

  (1997年批准培养单位:16所)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1998年批准培养单位:13所)

  首都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2003年批准培养单位:12所)

  贵州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宁夏大学 

浙江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
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渤海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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