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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重点总结及答题技巧

http://www.sina.com.cn 2006/06/21 15:52  中华会计网校

  各章节复习提示:

  第一章:本章为小章节,历年考试一般是一二个选择题,有可能来的题主要是选择题,大家背一背相应的原则,特性,作用及处罚应该可以应付。

  第二章:本章是重点章节,历年的分值一般较高,要重点复习,对于18页到31页新增
的纳税评估内容,预计来大题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些分析数据对学员的财务知识要求高,而且这部分主要是税务机关可用,对于注册税务师,本身作用不大,所以,来大题也不恰当。预计也就一二个选择题吧,大家适当看看即可;教材32-33页的A,B,C,D四级划分及管理可以看看,这个虽然是去年的内容,但今年出些题也是可以的。41页的税务处罚一般每年都会涉及,要重点看看,本章经常是简答题的出题重点章节,学员可以适当应对。

  第三章:本章是小章节,历年一般是一到二个小选择题,相应的登记表看看后面的备注就可以了,不必每张登记表都搞明白(考试一般不会涉及这种登记表的填写,没什么意义)。

  第四章:本章也是小章节,一般也是选择题,大家关注一下本章新增及变动内容即可。

  第五章:本章是小章节,题型一般是选择题,96页的会计核算看看就成,不必花太多时间。

  第六章:本章是重点章节,学员要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含出口退税部分),但121-125页外贸企业的整体会计核算这里一般了解即可,不要求您全部掌握,毕竟我们是考税法,而不是考会计。

  第七章:流转税的计算是大题的必考内容,建议学员要结合税法一教材中的相应计征规定来学习(或者参照注会税法的相应教材及练习来掌握,教材的内容无法应对相应的考试要求)

  教材144-147的申报资料和程序看看就成,估计最多一个选择题,同时提示147-151页的这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建议大家可适当花些时间看看填写的要求及逻辑关系,因为这张表在实务工作中很重要,但以前未考过,如果今年出填表题,那估计这张表的可能性最大(提示:这只是我个人的判断,并不代表今年就会来这张表)。后面的附表什么的,随便看看就成,一般来题的可能性很小。营业税的申报表关注一下金融企业的填表要求。

  第八章:所得税的计算是大题的必考内容,04年考了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05年考了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以,本章要重点关注,但本章教材编写仍然很烂,所以,应对的技巧仍然同第七章:以税法二教材和注会税法教材及辅导书来应对;对204页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03年曾经考过,同时今年又有新的申报表出来了,所以,估计来的可能性不大。(不过,还是适当看看吧,以防万一),后面的附表主要看一下附表四工资及三费的调整表,附表六坏账损失明细表即可,同时提示,今年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有变动,那出一个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外籍个人所得税的综合题倒不失为一个好题型。

  第九章:本章是小章节,估计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同时,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也可以适当看看。

  第十章:本章一般需要重点关注一下270页的账务调整基本方法,和273页的分摊公式,这些内容是经常考的。

  第十一章:流转税的审查实务,根据分析历年考题,对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般是要求会计算税款,很少考大家如何去审计,所以,这二个税种的审计要点可以PASS掉,您会正确计税就是硬道理,营业税各行业的审计要点看看,因为以前也出过考点,但这三年简答题取消了死记的东东,估计今年复古的可能性也不大。

  第十二章:所得税的审查实务,同第十一章,您懂得怎样计算税款就可以了,一般不要去死记文字性的所谓的审计技巧类的东西。

  第十三章:这些审查要点看看就可以,重要的是征税规定、优惠及计税方法要掌握。

  第十四章:行政复议属于不大不小的章节,一般在简答题或者综合题的某个小问中会涉及,建议大家可以适当花些时间。

  第十五章到第十七章:这三个小章节一般是一到二个小选择题,适当看看即可。

  大税种计算的重点提示:

  增值税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1《申报表》第17行的逻辑公式有误,请大家更正为17=12+13-14-15+16

  1.2 第15行是企业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它在上期是包含在“期未留抵税额”(也就是本期的第13行“上期留抵税额”中。所以,我们应该在实际收到的时候减去。否则就会多计应抵扣税额了。

  1.3 第16行的数据与第4行是相对应的,而第4行的数据是第11行销售税相对应的。这样,实际上相当于第11行销项中含有纳税检查的税款,在第17行中也包含纳税检查的税款。这样互抵后相当是正常的销项减进项。

  1.4 剔除后的第16行的数据是纳税检查补税额,它应该与22行.36行.37行的数据一并在第38行中反映。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属于应税固定资产的,应该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但是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管理2.确实已经使用过3.售价不超过原值(这里的原值是指企业原来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价值,不扣除折旧和减值准备)。上列三个条件只要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都属于应税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

   (1)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

   (2)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

   贷:补贴收入 50%

    银行存款 50%

  2.1 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2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税,超过原值的减半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税,超过原值的减半征收。

  2.3 请大家注意,如果是销售旧机器,设备等动产的,应该考虑增值税,如果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才要考虑营业税的

  3.旧货与废旧物资

  旧货是指曾经使用过的,但是仍然的部分使用价值的商品。它一般可以直接再使用的。

  废旧物资是指基本上没有再使用的价值了,只能通过回收进行再加工才能再使用的商品,它一般是作为一种原料使用的。

  4.“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一般只能由“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检查时才宜使用,不符合这二个条件的,是不宜用这个科目的。中介机构应该按正常的会计处理指导企业进行调整,不宜用这个科目。(除非考题中特别注明是受税务机关的委托进行审查的)

  5.会计核算:一,退货时,用红字冲减“进项税”,二没有退货,只是改变用途,或者说不符合抵扣条件的,那用“进项税转出”。

  6.包装物押金的总结:

  6.1 已销售----不单独计价----收入计入产品销售收入,消费税计入产品销售税金中。

  6.2 已销售----单独计价------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消费税计其他业务支出。

  6.3 出租,出借----没收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关税款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6.4 已作价销售,为促使购货人退回包装物而另外加收的押金-----相关税款冲抵其他应付款,以余额转到营业外收入中。

  7.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还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8.对于一般的包装物押金是以逾期或者超过一年为界限的。但是大家要特别注意酒类包装物押金的处理。除了啤酒,黄酒外,其他酒类的包装物押金是要在收取的当期计征增值税的。

  9.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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