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农学院2006年在职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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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7/09 18:51 莱阳农学院 | |||||||||||||||||||||||||||
莱阳农学院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2006]33号文件精神,我校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招生领域为:作物、园艺、植物保护、农业机械化)和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农业推广硕士报考条件 1、农业推广、农村发展(作物、园艺、植物保护、农业机械化领域)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 或者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农业推广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农业推广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兽医硕士报考条件 1、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或者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29日,通过互联网登录sdtd1.ujn.edu.cn(教育网用户) 或sdtd2.ujn.edu.cn(公众网用户)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在2006年7月27日至31日。 (2)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阶段持填写好的两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到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莱阳农学院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办法: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 全国联考时间:2006年10月22日8:30~11:30。 第二阶段:考生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复试分数线:学校将根据国家录取标准、录取指标、报考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岗位经历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业绩和潜在素质。 3、录取:根据初试及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下发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 1、学习方式: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三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为六个月(一般每年2个月的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期间必须进行脱产学习。 2、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3、培养费用: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培养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五仟元整(三年),无学士学位的考生培养费用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三年),培养费用在新生报到时一次交清,中途退学者培养费不予退还。 六、其他 1、报考我校的考试必须参加英语语种的全国联考,参加其他语种考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持有2005年“GCT”有效成绩并符合我校招生领域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达到我校2006年复试成绩的考生,根据我校复试通知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3、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详细而正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4、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 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莱阳农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0532-86080598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邮 编:266109 网 址:210.44.48.106/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