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07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 每年学费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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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0/10 10:5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广州10月9日电(记者林洁)从2007年开始,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按时向学校缴纳培养费(学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万元。同时,普通全日制硕士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研究生奖助金。这是记者从刚刚公布的《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了解到的信息。 据介绍,中山大学2007年起将正式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
校方表示,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对于达不到要求和违反学校规定的获奖者,其奖助金的享受会被中止;第一年未获得奖助金的,在第二年也可根据本人第一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向学校申请第二年奖助金。 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每年同样需要缴纳培养费(学费)。大部分专业学位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费(学费)为每人每年1万元,按学年收缴。部分专业学位另有规定,其中工商管理、法律、软件工程专业学费分别为每人7.8万元、3.6万元和4万元。非全日制在职委托培养班学生(含单考生)的培养费(学费)目前未定。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但是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该校目前除了理工学院、地球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工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各附属医院(中心)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之外,其他大部分院、系(中心)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两年(在职学习为3年)。 据悉,明年中山大学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6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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