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着手准备办理毕业手续 先办接免考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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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06 14:06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 北京自考下半年办理毕业手续一般安排在12月中旬,10月自考中已参加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并有把握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这段时间要抓紧准备办理毕业需要的接考、免考证明信等相关材料。 考生按专、本科现行考试计划要求,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实习、实验、毕业考核、毕业论文及设计方可毕业。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全部合格课程成绩通知
普通高校、成人院校、自考等已取得国家承认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参加自考享受许多优惠政策,如已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参加自考专科学习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政治课;还可免考已学过、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北京自考目前专科段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英语(一)或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专)。已有国家承认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可免考自考本科段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但是,毕业前相关考生要办好免考证明信,以免办理毕业时耽误时间。 专科或本科毕业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办理毕业手续,要办理“专接本”证明信。根据规定,接本的考生不仅要取得专业规定的课程合格成绩,还要参加部分“加考课”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法律专业本科要求,原政治学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加考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3门课程;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加考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3门课程等。这要求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前要仔细核对所学专业考试计划,看是否已考完规定的加考课,在以往毕业审定中,考生落课是未通过毕业审定的原因之一。自考相同专业,专接本的考生不用办理接考证明信。 今年起,北京自考重新调整了专接本加考课规定。调整后,跨考试计划学习的考生,如在上一考试计划已参加“加考课”考试并取得部分课程合格成绩的,可按门数顶替现行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加考课,缺少的,要按新的加考课补齐。 需办理接考、免考手续的考生,要准备毕业证书原件、IC卡准考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的复印件(须加盖原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另据了解,北京自考上半年已在西城各专科专业实行网上办理毕业,下半年办理毕业的具体形式及各专业具体办理时间、要求、条件等详细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考试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发布的信息。(记者:马海丽)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