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07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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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08 19:31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07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器乐、舞蹈、声乐、表演方面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文艺特长突出。 3. 理科考生招生对象为我校招生的所有省(区\市),文科考生限定在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浙江、江苏、江西、四川、重庆、甘肃、新疆省。如有变动以我校正式公布的2007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收类别 1.器乐类:具体专业见附件《专业签约表》 2.舞蹈类:只招收民族舞(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3.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 4.表演类:主持人、小品。 三、考试地点: 1.西安交通大学 2.清华大学冬令营 友情提示: 陕西省的考生只能参加西安交通大学考点的考试,其他省的考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考试,西安交通大学考点签约比例为70%、清华冬令营签约比例为30%,欢迎广大考生到西安交通大学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两个考点重复考试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时间: 1.西安交通大学考点:2006年12月22日报名资格审查,24日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 清华大学冬令营考点:清华大学冬令营期间 五、报名办法: 1.考生可以在网上了解西安交通大学2007年文艺特长生招生信息,并通过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交通大学2007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2. 西安交通大学考点报名办法:请考生于2006年12月22日携带已贴好照片和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身份证和文艺特长项目获奖(级别)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200元/人(初复试各100元)。到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外东侧50米)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清华大学冬令营考点报名办法:携带与上述相同的材料到我校在清华冬令营所设的考点报名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 六、考试录取 1.专业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将依据文艺特长生专业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文艺特长生人选及降分录取优惠等级。 2. 录取等级:(1)专业考试合格、综合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即予录取,并加30分选专业;(2)专业考试合格、综合成绩优良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即予录取,并加30分选专业。具体录取优惠详情以协议书为准。 3. 签订协议: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合格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对已生效的文艺特长协议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降分录取优惠。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联系人:李老师(13110402870) 宋老师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电话:029-82668265 传真:029-82668564 联系人:张老师(15929960530) 2.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3.招办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北门东侧50米 4.团委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之家一楼西南角 5.招办网址:202.117.22.184/ 八、注意事项 1.我校进行的文艺特长生考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考试成绩,拟报 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考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文艺特长生人选。 2. 除身份证、获奖(等级)证书原件外,考生的其他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专业考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 4.考取我校的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竖琴等专业的文艺特长生,入学后需要自备乐器。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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