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12月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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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29 14:09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 来自北京市教委的消息,北京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12月开始,2007年4月结束。此次将对北京40余个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进行评估。诚信办学是评估的8项指标之一,满分为100分。 据了解,对诚信办学的检查标准又分为办学责权、招生与学业证书和投诉与处理三项指标,分别占40分、40分和20分。办学责权一项主要检查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形式和层次是否
招生与学业证书一项重点检查办学机构招生要合法有序,没有在校生参与招生及委托中介机构或招收中介人员代为招生的现象;招生简章和广告要真实、合法,无虚假、模糊、夸大的内容。能落实招生简章或广告的承诺,特别是不能有夸大的就业承诺。对学业证书的性质要有明确说明,无违规发放学业证书的现象。此次评估同时检查办学机构对投诉事件的处理是否认真、妥善、及时。 据介绍,评估专家将根据办学机构各项指标得分给出总分,评估结果分合格、黄牌和红牌三等;亮红牌的学校,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亮黄牌的教育机构,2007年4月底以前可申请复评一次,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有关部门将提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评估合格的教育机构根据办学条件确定其办学规模,允许在2007—2008学年继续招生。 另据了解,此次评估还包括办学资质、办学条件、资产与财务、党团组织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状况、安全稳定、卫生安全等7项指标。全日制、非全日制民办自考助学机构、培训机构、函授机构等经市教委批准成立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都在此次评估范围内。(记者:马海丽)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