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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2007年考研政治邓三8大重点终极预测

http://www.sina.com.cn 2007/01/15 10:17  北京领航考研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备考预测

  第一部分 备考预测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2.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全党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1.从国内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

  2.从国际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

  3.从我们党肩负的使命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构建和谐社会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关键是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相当一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还有不少困难。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3.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了人民,和谐社会的建设依靠人民。人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人民也是和谐社会的真正主人。要认真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

  4.要做好以上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与发展,通过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5.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1)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的非对抗性矛盾,要多用经济的方法、民主的方法、综合的方法来解决,坚决防止用处理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的方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路线、政策,采取各种措施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当前要着重解决分配、就业、贫困、“三农”、腐败等突出问题。要针对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司法不公等,抓紧建立相关法律加以解决。

  (2)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坚持效率的前提下,注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目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任务。

  (3)当前收入分配上的主要问题是,非常态收入突出,保障性收入不到位,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不良后果日益明显。解决的出路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逐步加重公平的分量,努力兼顾公平。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既要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还要着重解决再分配的社会公平保障,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

  第一,保证社会成员机会平等,解决好初次分配的合理。

  第二,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解决好再次分配公平。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保障性分配问题。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

  1.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供重要条件。

  3.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树立和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因而也是统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好,“五个统筹”也好,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从发展理念、发展思路等方面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是从发展的角度求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从社会关系、社会状态方面反映和检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是从和谐的角度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属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范畴,两者的现实起点一致、目标一致、实践过程一致,它们是相互包含、相辅相成的。作为社会建设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六个更加”的标志性要求,明确地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作为社会建设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我们在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后,还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长期奋斗。

  (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关系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就新在一个“和”字上,我国所坚持的发展道路,对外是和平发展,而不是靠武力扩张去掠夺别国资源;对内是和谐发展,而不是靠拼消耗去搞掠夺式经营。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在当前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因而,就业压力相当大,解决就业矛盾的任务相当繁重。这个基本国情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调控目标,在制定产业政策时一定要同时考虑相应的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相统一,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和谐。

  (八)怎样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

  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既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一致的,也同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和谐社会是一个美好的蓝图,是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状态,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想。

  构建和谐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就是说,它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如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一样,构建和谐社会同样需要经过长期奋斗、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实现。

  在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我们必须把握长远性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统一,既要看到诸多有利条件,坚定信心,积极推进;又要看到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必须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和谐美好的社会,需要脚踏实地的艰苦奋斗,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和谐社会不会凭空而至,也坐等不来。只要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人人有责任、人人有行动、人人有贡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就能早日变为美好的现实。

  (九)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决定》的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次全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表明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大判断符合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的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我们具有不断促进和谐、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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