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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0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01/24 10:24 人事部网站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由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现将面试、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选 1、根据人事部规定,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此次招录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按26个录用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见附件1)。 2、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9个职位(见附件2,以下简称空缺职位),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从其它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21名面试考生21名(见附件1表三)。 上述考生请务必于2007年1月25日至1月27日填写面试登记表(见附件4)传真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传真电话:0851-6906003,传真后请电话确认。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2月3 日。面试人员必须于2月2日14:00-17:00到贵州省国税局人事处报到,领取面试准考证。详细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贵阳市中华北路)6号楼。 面试地点:贵阳市 (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计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确定考生总成绩。 (四)面试有关要求 1、面试考生报到时须查验以下材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 (4)毕业证书(社会在职人员); (5)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 (6)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证件不符合要求者,原则上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只进行一次,请考生准时参加。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一律视作自动放弃。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 1、笔试合格人数达到3:1比例的17个职位,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录用计划数1:1比例确定该职位进入体检对象。 2、除上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其它进入面试考生均可参加贵州国税系统空缺职位的调剂。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顺序依次选择空缺职位,确定该职位进入体检人选。 职位调剂时间:2007年2月4日 (二)体检时间:2007年2月5日。 (三)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为一次性体检,无特殊情况不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三、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确定后,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 (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 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公示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将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名单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或举报问题者必须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核实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五、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考试录用纪律 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取消录用或辞退。 七、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自理。 2.查询考录工作有关通知,请登陆人事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gz-n-tax.gov.cn 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6906037、6906040。 传真电话:0851-6906003 联系人:杨毅 朱慧颖 王静 电子邮箱地址:wufenghua105@163.com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851-6906038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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