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礼仪的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01/25 11:14  南方都市报

  司法礼仪的改革——法袍与法槌

  且不评价这一改革是不是成功,但至少表明了中央政府对司法礼仪的关注,已经注意到礼仪背后的司法理念。正如原来的大盖帽、肩章式的司法服装,其所要显示的司法理念是“无产阶级专政”、“刀把子”,而法官袍、法槌则要显示的是一种庄严、肃穆与公正、权威。

  2000年初,两高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00式审判服检察服换装试穿工作的通知》,法官袍正式开始进入社会的视野,从最初的中级法院以上法院使用,到目前全国范围的基层法院也逐渐开始使用;2002年初,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法槌也开始进入法庭。

  按照上述关于法官袍的官方通知,换装法官袍的原因是:“法官、检察官戴肩章、大盖帽在外观上近似军警,人民群众早有批评意见。为了体现中国法官和检察官的公正形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开庭审理案件时,逐步改着黑色法官袍。法官穿着法官袍象征着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判断力,并表示始终遵循法律,对国家和社会的负责。”

  关于法槌,最高法院的通知规定,宣布开庭、继续开庭、宣布休庭、闭庭、宣布判决、裁定应当使用法槌。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以及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以及法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其他情形,可以使用法槌。

  这两项司法礼仪的改革,看起来不是什么大事,但其内在却孕育着更大更重要的价值,曾经一度引发社会广泛的舆论热潮。且不评价这一改革是不是成功,但至少表明了中央政府对司法礼仪的关注,已经注意到礼仪背后的司法理念。正如原来的大盖帽、肩章式的司法服装,其所要显示的司法理念是“无产阶级专政”、“刀把子”,而法官袍、法槌则要显示的是一种庄严、肃穆与公正、权威。

  连带着装的改革,目前中国法院的设施也随着经济发展获得长足进展,但是各地的情况并不都是统一与足够深思熟虑的。以丝织长袍表示一种国家权威,这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是常态,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古人,在礼仪方面的注重可谓举世无匹,然而近百年来,传统的礼仪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各种莫明其妙的丑陋服装曾经一度各领风骚多年,历史上讲究着装的中国人近代以来一度穿得像小丑,这样的状况至今无法得到有效改变。目前的法官袍若与古代、近代中国的长袍以及国外的法官袍相比,其中间红布竖条的钮扣位装饰可以说完全是个画蛇添足之举,削弱了庄重感。各地豪华法院拔地而起,许多法院大楼处处透着暴发户气息,在设计风格上与司法的神圣性和庄严性相匹配的却很罕见。这样的服装和大楼,所反映的可能不仅仅是司法理念的问题,而更多的是透过司法礼仪反映了时代精神文化的严重匮乏与混乱。从一定程度上说,司法礼仪的混乱也就意味着司法理念的混乱。

  但无论如何,司法礼仪的改革毕竟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但愿这一步能够给未来的司法礼仪带来更清新而庄重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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