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7年10月自考报名将于2月底陆续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10:24  钱江晚报

  省教育考试院昨天传来消息,今年10月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月底在全省各地陆续展开。考生不受年龄、性别、地域、原有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直接报名参加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自学考试,也可以选择专本连读或专升本专业。其中,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需在申请本科毕业时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本科文凭。

  目前我省已开考62个专科专业和65个本科专业,覆盖经济、法律、教育、文学、历史、工学、农学、医学等各大领域。自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就业形势等自主选择专业,在学习过程中,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报考专业。本次报名的自考生将在10月27日、28日参加考试。

  新考生看过来

  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办理《准考证》。续考生持《准考证》去当地自考办报名即可,有的市自考办为方便老考生报名,提供了电话报名或网上报名等方式,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新考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咨询,所有课程学习上的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均会安排主考学校专业教师进行答疑。有100余门免费的辅导课件和专家在线答疑,700多名高校教师随时在网上为考生答疑解惑。为保证学习和考试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自考生,要在各地自考办预订教材,不要在一些小书店里购买盗版的自考书籍。

  新专业看过来

  此次自考,我省新开设了1个专升本专业和3个专科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新增了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科专业分别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文化产业管理。

  我省对部分自考专业课程作了调整。如日语专业的“语言与文化”课调整为“日本社会与文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绘画”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的两门课程的代码调整为全国代码,并增加了“形态与空间造型”、“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公共环境艺术设计”和“建筑环境艺术设计”4门课程的实践考核,4门课各增加3个学分的实践考核。

  行政管理学这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社会学概论”课程由选修课调整为必修课,选修课中增加“政府绩效管理”课程,取消“经济法概论”、“秘书实务”、“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3门课。

  计算机通信工程这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数据库原理”课程调整为“数据库系统原理”,从原先5学分增加至6学分。如在今年7月30日前,取得原专业计划设置的“数据库原理”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的新课程成绩。

  各地报名看过来

  杭州:2月26日~3月8日,续考生登陆www.icbc.com.cn或通过电话95588进行报名。

  3月7日~10日,新考生现场报名,地点在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

  宁波:2月20日~3月4日,续考生电话报名16866001 ,网上报名www.95559.com.cn, 2月28日~3月6日可在交通银行报名。

  2月28日~3月6日,新考生现场报名,地点在宁波西门口菱池街9号。

  温州: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温州市划龙桥西路1号。

  嘉兴: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嘉兴市勤俭559号。

  湖州: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湖州市所前街77号。

  绍兴: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绍兴市渔化桥河沿56号。

  舟山: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舟山市环城东路19号二楼。

  金华: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体操馆。

  衢州: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衢州市南区荷花中路129号教育局四楼。

  台州: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8楼。

  丽水:3月1日~5日,现场报名地点在丽水市中东路75号。

  自考政策看过来

  自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质量保证。许多人通过自考不仅圆了大学梦,而且凭着自身综合素养,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并大显身手,进入了更高的发展平台。目前欧美国家普遍认可我国的高教自考文凭。

  在接受高等教育途径中,自学考试的学习费用是最经济的。平均一个专业15门课程计算,如果顺利考出一个专科文凭或者本科文凭,考务费加上教材费用大概仅需1500元左右。对经济条件不很宽裕的家庭来说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

  自考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自考生若选择有证书相捆绑的专业,毕业时即可拥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为自己增加就业机会,在职场竞争中占据有利条件。

  有些考生可免考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具体包括:

  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科专业的,还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课。例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哲学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英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

  自考生取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可在自学考试报名时向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就业与普通高校同等待遇

  自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后,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根据我省政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非在职自考毕业生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体系,凡取得我省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证书的非在职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户口随迁。农村户口或户口待定的自考毕业生,不受就业与否的条件限制,准予办理“农转非”。(作者:通讯员 张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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