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税系统2007年公务员招考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 17:17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地税机关是一个处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前沿的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为国聚财和参与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为了改善全省地税系统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地税队伍素质,省地税局决定200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充实到县以下地税部门工作。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立志献身地税事业的有识之士踊跃报名,把握机遇,充分展示才华,接受政府机关的挑选。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录用部分地税工作急需的人才,为地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

  二、录用人数

  全省地税系统招考公务员140名,报考职位为A类。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地方税收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1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表中如实填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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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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