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 17:17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四、招考方法及程序

  全省地税系统公开招考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均由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有关事项参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在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湖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nrst.gov.cn)、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net)、湖南人事考试网(pta.hnrst.gov.cn)等网站及有关报刊发布的《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请注意以下事项:

  1、各市州现场报名时间:2007年3月6日至8日。

  2、报名地点:各市州人事部门统一规定的报名地点。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各市州人事局、地税局统一规定。

  5、联系电话:

  省局 0731-5608369,5608367,5608363

  长沙 0731-5183195 株洲 0733-8832023

  湘潭 0731-8552223 衡阳 0734-8866160

  邵阳 0739-5402441 岳阳 0730-8210413

  常德 0736-7724580 益阳 0737-4381260

  娄底 0738-8322682 郴州 0735-2331212

  永州 0746-8366052 怀化 0745-2358085

  自治州 0743-8265144 张家界 0744-8380500

  五、录用后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待遇

  1、由各市州地税局集中招考后,再根据县(市)局工作需要分配招考人员。所招录

公务员全部分配在县以下地税部门工作。

  2、对批准录用的人员,将为其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其行政、组织、工资等关系和人事档案均转入地税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按国家有关政策正式任职定级,享受在职公务员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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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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