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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直国家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14:41 山西人事考试网
2007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和垂直管理机构补充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7年山西省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九)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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