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及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14:41  山西人事考试网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根据招考部门要求安排)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参考资料可在报名点或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自愿购买(可参考中国人事出版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试指导及模拟训练》和《申论》)。

  笔试时间为2007年5月13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的成绩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专业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面试的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录用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报考监狱、劳教机关的,也要进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招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报省招考领导组审定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参加同职位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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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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