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税法科目(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16: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十六)个人所得税法

  1.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义务人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所得来源的确定

  3.应税所得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

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稿酬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5.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1)费用减除标准

  (2)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3)每次收入的确定

  (4)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6.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2)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

  7.税收优惠

  (1)免征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2)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4)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5)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

  8.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9.纳税申报及缴纳

  (1)自行申报纳税

  (2)代扣代缴纳税

  (3)核定征收

  (4)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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