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07年高考考试相关规定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10:00   太原晚报

  ●考试科目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今年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 “文科综合”或 “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750分。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三类专业考试由广干院组织

  省属院校播音主持专业、表演(含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以及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由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组织,进行联合考试和面试。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及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由有关院校在统考前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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