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辽宁省高考政策调整:二本不设服从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16:25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讯 4月25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在沈阳召开2007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省招考办副主任于涛对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调整、改革和新举措内容进行了诠释和说明:

  1.调整第二批本科批次志愿设置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 2007年第二批本科批次将不设服从志愿,实行二次补报,二次录取的办法, 即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计划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可重新填报志愿,仍未完成计划再适当降低分数按考生志愿录取。

  2.体优生实行全省统一测试认定

  为了充分体现和落实公正、公平原则,确保体优生资格的真实可信,按教育部的要求,2007年对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体育竞赛优胜者将进行全省统一审核、测试认定。

  3.调整部分享受照顾录取政策考生的审核办法

  为充分体现民族照顾政策,杜绝以欺骗手段获得高考加分条件,确保高考公正、公平,按照省政府的要求, 2007年由省公安厅对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进行认定,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由省教育厅对双语考生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

  4.调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为确保高考安全,今年我省高考试题参考答案在高考结束后开始印制,高考试题参考答案的发放时间将预计推迟2天左右,为此,今年我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调整为6月15日-23日。

  5.扩大了全省艺术类统考类别范围

  在2006年美术类统考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美术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都实行了全省统一考试。

  6.调整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

  本着服务考生的宗旨,为了提高艺术类考生录取率,2007年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院校分成A、B两段,A段(本科)主要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和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五所院校,B段(本科)为除A段院校外其他所有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第三批录取院校为所有高职(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

  从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从十一个方面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第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考命题、试卷、数据信息和招生录取安全。

  第二,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肃考风考纪,为考生提供安全安静、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重点防范和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团伙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在考试期间,考点所有考场都要全程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并将录像刻制光盘送省招考办审查。

  第三,加强考务工作管理,确保高考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四,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工作,细化招生考试各项环节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保质保量地完成普通高校招生任务。

  第六,加强高考网上评卷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评卷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评卷教师的责任心,确保评卷质量。

  第七,做好高考各项信息采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第八,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管理,确保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第九,进一步加强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军队、公安院校,香港、澳门高校,以及飞行员等特殊形式招生工作的管理。

  第十,积极作好招生考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的配合,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适时准确地宣传招生考试工作。第十一,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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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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