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相关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分配作了细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10:28   红网

  湖南省相关《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分配作了细化。

  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有高考本科一批录取学生(含本科一批的提前批)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本科一批学生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分别按学生数×1.2折合后参与全省名额分配。即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本科一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本科一批其它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准其他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地方高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含折合数)。

  省教育厅通知指出,各高校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参照省分配办法执行。各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将实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对有高考本科一批录取学生(含本科一批的提前批)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高校予以适当倾斜,高校本科一批学生和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分别按学生数×1.2折合后参与全省名额分配。即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本科一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本科一批其它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1.2+其它批次其他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地方高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含折合数)。各高校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参照省分配办法执行。

  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和有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民族院校学生和非民族高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分别按学生数×1.2折合后参与全省名额分配。即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民族院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学生×1.2+民族院校其他专业学生)×1.2+非民族院校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1.2+非民族院校其他专业学生]×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地方高校在校生(含折合数)。各高校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参照省分配办法执行。我省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高校须在每年11月15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学校通过的《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表》报省教育厅备案。

  同时,各高校(包括民办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以上的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湘教通〔2006〕240号《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提取学费收入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记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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