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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上海高考填志愿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6日 15:46 新闻晚报
高考志愿填报细则全解读 为了减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中的风险,缓解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心理压力,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试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 一、志愿设置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第二批中分别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对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院校设3个,第二批征求志愿院校设6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及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志愿设置办法填报。 二、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内容 1、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也就是考前填报。填报的内容为: ●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仍然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 ●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本科专业; ●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 ●本科第一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本科第二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2、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的是除公安、军事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被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志愿; ●第三批高职(专科)可填报平行的8所院校志愿。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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