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08年高考招生章程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 10:21   福建省教育厅

  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举办全省艺术统考或联考的省份,如所在省高招办有规定艺术专业统一投档和录取原则,按所在省规定的原则执行),美术类在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综合分)。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40% +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100×60%)

  九、监督措施和申诉办法:

  根据教育部“阳光工程”精神,我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均对外公开。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1-22865580。

  十、学生资助体系: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994年我校就提出“决不让一个愿意学习、有培养前途且愿意付出劳动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如今我校已形成了由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孤儿全程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贫困生免费保险、新生绿色通道和国家奖助学金等十个项目有机结合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我校不仅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政府和社会奖助学金,而且还设有十多项的单项奖学金。此外,我校每年还设100万元专款,用于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费全免或减半收取学费。

  十一、新生入学奖励:

  对于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线50分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线80分以上参考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择优给予优秀新生入学奖励,奖励名额为35名。其中一等奖5名,每人奖人民币壹万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柒仟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人民币肆仟元。

  十二、录取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将在福州大学招生办网页(zsb.fzu.edu.cn)上公布。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893124、22866857,8373951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50108

  E-Mail :fdzsb@fzu.edu.cn

  网 址:zsb.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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