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防高考移民出新规 考生高中学籍须为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 14:05   沈阳晚报

  为了防止出现“高考移民”事件,辽宁省今年特规定,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考报名单人户口考生(包括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增加了户籍、学籍年度要求。

  2009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期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三年;2010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两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2011年开始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

  如果是往届的毕业生,辽宁省户籍若在三年以内,还需要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生证书。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办审核,报省招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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