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招考办权威解读“平行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 14:29   沈阳网-沈阳日报

  解读人:省招考办副主任 于涛

  今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录取中实行平行志愿试点,设3个平行的第一院校志愿(不设其它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月24日,省招考办副主任于涛就广大考生及家长关心的平行志愿相关问题作权威解读。

  问题一:什么是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同一录取批次、同一志愿序号中的若干个并列的院校志愿。这些并列的志愿对于录取院校来说,都是“同一志愿序号志愿”,是完全平行的。

  实行平行志愿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实现率,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现象,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问题二: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即先按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投档,对于每个考生投档时,先检索A志愿院校投档情况,如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即投档至A院校,不再向B和C院校投档。A院校如额满,再检索B志愿院校投档情况,依此类推,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检索、投档过程完全由计算机按照录取程序自动完成,无任何人为因素的操作。

  问题三:什么是征求志愿

  第一批本科A段平行志愿投档时,在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由于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出差额等原因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如果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一批本科A段院校录取结束后,立即将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在一批本科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一批本科A段院校征求志愿设3个平行的第一院校志愿和本段院校的批次服从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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