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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公布08年高考招生推荐录取工作实施办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 10:21 海峡导报
台海网4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晓丽)昨日,厦大公布了该校2008年普高招生推荐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获得厦大推荐录取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厦大在其所在省份的出档线,厦大将给予加10分,并按形成的专业投档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申请:1、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各学年学习成绩在所在中学同科类的学生中均名列前茅的应届毕业生;2、高考成绩 (各科卷面原始成绩总分)超出所在省份划定的文或理科本一批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3、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厦门大学。 申请方式采取网上申请与纸质申报材料送审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厦大招生网(http://zsb.xmu.edu.cn)“普高招生”栏目中的特殊类型招生“推荐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统一规定的本一批志愿填报截止之日。 厦大招办提醒说,本办法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厦大的应届高考考生。提前批、艺术类及已获厦大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均不属本办法的申请对象。本一批中进行走读录取时不适用本办法。 更具体的申请办法及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厦大招生网查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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