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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计划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2日 14:20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8年国防生招生计划,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国防生的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国防生招生计划,2008年广州军区依托我校在广东、广西、湖北、海南、辽宁、河南、山西、云南、陕西等9省(区)共招国防生70名,其中,女生2名(广东省1名,陕西省1名)。专业分别是心理学20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5名、信息工程10名、网络工程10名和思想政治教育15名,如招生专业及计划有变化,以各省(区)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为准。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高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符合保送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6(0.4)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等。 国防生录取前必须进行面试、政审和体检,与军校考生同步进行,由省军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在各省(区)的最低录取线才能录取。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与我校和军队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入学后,经军队组织的复审(政审)复查(体检),合格者取得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如高考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各省(区)招收普通学生的最低录取线,可以视具体分数转为相应专业的普通学生,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我校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享受军队发放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同时可享受我校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在校期间接受我校和军队的双重管理,参加由军队驻校后备军官选培办组织的军政训练。国防生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经军队考核达到培养目标者,统一分配到军队担任指挥或技术军官,其职务军衔待遇等与同层次军校毕业学员相同,本科毕业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报表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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