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26日中午12时前可申请复核分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5日 10:37   城市快报

  快报讯(记者胡春艳)考生在收到分数通知单后,如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须在6月26日中午12时前向报名所在单位或区、县招办办理申请复核分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申请复核分数时,须出示考生证,填写“高考考生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科目等内容,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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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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