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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本科院校(北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3日 17:34   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按语:为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引进社会监督机制,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功能,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必要的规格、质量和正常的办学秩序,现将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截至2009年4月14日)予以公布。

  本名单按学校所在地、办学类型、科类等排列,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70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207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8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85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中,对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24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对2008年违规、违纪招生办学的学校,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6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

  2009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普通本科院校

  北京市(58所)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

  外交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首钢工学院

  北京农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

  首都体育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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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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