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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考加分未公示不计成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7日 17:09   新京报

  本报讯 针对“浙江高考航模加分”报道,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昨天表示,没有经过公示的考生,以及加分的项目、加分的分值,不能计入投档的成绩里去。续梅还表示,当前,教育部要求各地清理高考加分政策,加分须公开公示。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浙江绍兴一中2009年参加航海模型加分测试的19名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长是当地高官,其余6名都是教师子女。这个事件引起各界对“高考加分”的关注。

  依照现行规定,高校招生相关加分政策可分为照顾性加分和鼓励性加分两类。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解释说,针对国家照顾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烈士的子女等特殊人群,为体现对他们的关心,会有一些加分情况,还有就是“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为了体现对创新人才的倾斜,或者对于有特长的学生的鼓励”。

  续梅表示,教育部已就加分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已要求各省份清理并规范高考加分的项目、分值以及使用范围。教育部还要求各省级招生部门负责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全社会公布。续梅表示,没有经过公示的考生,以及加分的项目,加分的分值,是不能计入投档的成绩里去的。

  对于高考加分,续梅称,教育部要求按照当前高考招生的“阳光政策”,落实公开、公示工作。教育部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加分项目的设置,到底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应该值多少分,都进一步研究,同时明确严守标准,宁缺毋滥。(记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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