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团发布《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其中,将“政府对学校下达高考升学指标”、“学校课表不上墙上网公示”、“教师有偿家教”等7项内容列为“一票否决”项目。
督导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职责和学校职责两大部分。
根据督导评价标准,如果违反了7项内容中的一项将被“一票否决”,其中有两项是政府职责:没有对学校下达或者变相下达高考升学指标和以高考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奖惩的现象;没有以任何方式公布高考平均分、上线率、名次等各类高考信息的现象。另有5项属于学校职责: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课表上墙、上网公示,没有弄虚作假的现象;认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严格作息时间管理,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没有违规补课的现象;没有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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